河南省线缆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30    ( 浏览次数: )

为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科研计划经费使用的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河南省线缆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为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提供科研场所及课题经费。

2.开放课题基金面向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在国内外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凡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实验室本着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学科交叉,提倡创新、求实的出发点,发布当年的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告。申请者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4.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获准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人员应依托本实验室开展工作。

5.开放课题基金的确定,须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立项。

6.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被聘科研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所需要的试验材料费、仪器设备使用费、国内考察及参加学术会议和外地访问学者来往本实验室的差旅费、学术资料费等。

7.每一项开放课题均需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和实施管理者。管理的内容有:(1)有关研究费用的使用情况。(2)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与质量。(3)课题验收。

8.由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研究课题,每半年必须按计划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按课题性质不同,可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等相关资料。

9.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学术委员会的同意。课题研究若偏离原计划方向,且不服从指正者,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后中止课题。

10.开放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应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

11.开放课题结束后,应于一个月内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档案,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原始资料。

12.开放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河南省线缆结构与材料重点实验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原所在单位共享。发表的论文应在作者署名后并列冠以双方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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