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科研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河南省线缆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结合实验室学科发展方向、人才培养和现有科研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河南工学院学科优势,进行跨院、跨学科的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各种重大科研项目。

2.认真把好选题关,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各学科的研究方向,使选题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实用性,要解决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基础性的科技问题,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各类科研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进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4.项目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客观条件调整或改变计划,需按相应规定办理申请报批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变。对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失去研究价值,确需中止项目研究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撤销科研项目的申请报告,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视具体情况收缴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无故中止项目研究或因责任事故未能完成研究项目者,向项目负责人追究责任。

5.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必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6.项目负责人必须收集有关项目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合同书或任务书、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分析、测试原始记录;相关会议记录;项目总结、论文、鉴定材料、验收材料、鉴定证书、成果报告表、奖励申报材料、获奖证书等。

7.各项目负责人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向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和项目主管部门汇报,申请技术鉴定、项目评审或申请专利。

8.各类项目结题应按有关文件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工作总结及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请项目主管部门核准。

9.重点实验室鼓励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凡申请国际企业间合作项目,经科研处协商,并签署相应技术合同。对能申请到国际合作项目的实验室固定成员,实验室将根据情况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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