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线缆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29    ( 浏览次数: )

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聘请国内外优秀学者任本实验室的客座人员,优化实验室的研究力量,进一步促进实验室成为本领域的科学研究基地和学术活动中心。

一、客座人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定期在实验室工作、讲学;

2. 联合实验室相关人员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开展科研工作;

3. 联合实验室有关人员进行学术研究。

二、客座人员职责

1. 国外受聘的客座人员,每年应与实验室教师至少开展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2. 客座人员每一任期内,须来实验室至少讲学一次,讲学期间,在新乡费用由实验室资助。

3. 客座人员应发挥其在国内外的影响,组织、联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来实验室交流及合作。

三、客座人员的权利

1. 客座人员及其研究生可申请使用本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安排。

2. 客座人员及其研究生有权利用该科研平台进行学术报告,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后,实验室应予以安排并提供服务。

3. 客座人员工作业绩显著,实验室依据发展给予适当津贴。

五、客座人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从聘书颁发日起算,需续聘者,发聘书或续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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